十一月二十三日,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午九点,第二十三法庭。
沈念坐在旁听席的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周晓晓坐在她旁边,手心全是汗。林栋、赵一铭、王磊、李想西个人挤在后面的长椅上,表情各异。
讯飞科技那边来了七八个人,前排坐着西装革履的律师团,后排是他们的法务总监郑总和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据说是讯飞的副总裁。
陈锐坐在被告席上。
不对,现在应该叫原告席。
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是沈念陪他去买的。之前他只有那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沈念说不行,这种场合得穿得像样点。他试了五六套,最后选了这套,剪裁合身,衬得他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他的面前摆着厚厚一叠材料。那是他这半个月准备的——起诉状、证据清单、法律意见书、案例汇编,摞起来有半米高。
法官敲了敲法槌。
“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原告江州星辰信息咨询工作室诉被告讯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恶意诉讼、滥用专利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陈锐站起来,向法官微微鞠躬。
对方的律师也站起来,鞠躬。
法官说:“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
陈锐拿起一份材料,开口了。
“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恶意诉讼行为,撤回对原告的侵权指控;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五百万元;三、判令被告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他的声音不高,但很稳。
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周晓晓在旁边,小声说:“陈锐今天好帅。”
沈念没说话。
法官说:“请原告陈述事实与理由。”
陈锐翻开材料,开始陈述。
“2023年11月,被告讯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原告发送律师函,声称原告开发的‘星晓’APP侵犯了被告某项专利权,要求原告停止侵权,并威胁将提起诉讼。”
他顿了顿。
“被告的专利,名称为‘一种基于用户行为的社交推荐方法’,申请日为2018年3月,授权日为2019年6月。”
他拿出一份证据。
“但原告证据显示,该项专利的核心技术,早在2016年8月就己经在互联网上公开。这是一个开源项目的代码存档,时间戳清晰可查。”
法警把证据呈给法官。
法官看了几秒,微微点头。
陈锐继续说:“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他顿了顿。
“被告的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己经公开,不具备新颖性。依法应当宣告无效。”
对方的律师站起来。
“反对!原告无权在侵权诉讼中质疑专利有效性。专利有效性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陈锐看着他,说:“我不是在质疑专利有效性。我是在证明,被告明知其专利存在重大瑕疵,仍然利用它来威胁原告、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典型的恶意诉讼。”
法官敲了敲法槌。
“反对无效。原告继续。”
陈锐翻开另一份材料。
“原告证据二:被告与原告的沟通记录。”
他拿出一份邮件打印件。
“2023年11月16日,被告向原告发出律师函,指控侵权。同日,被告的另一部门向原告发出收购邀约,报价五百万元。”
他又拿出一份记录。
“2023年11月18日,被告法务总监郑某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如果原告不接受收购,他们将提起诉讼,‘打到原告破产’。”
他抬起头,看着法官。
“这些证据表明,被告的真实目的,并非维护其所谓的专利权,而是利用专利诉讼作为手段,逼迫原告接受低价收购。这是典型的‘专利勒索’,是恶意诉讼。”
对方的律师脸色变了。
后排那个副总裁,眉头皱了起来。
陈锐继续说:“原告证据三:被告专利的对比分析报告。”
他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
“原告委托技术专家,对被告专利与2016年开源项目进行了详细对比。结论是:核心技术方案实质性相似,区别仅在于非实质性修改。”
他顿了顿。
“这一结论,进一步证明被告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同时也证明,被告在申请专利时,明知或应知其技术己公开,仍然申请专利,其本身就可能存在不正当目的。”
对方的律师又站起来。
“反对!这是对专利有效性的质疑,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
法官看了他一眼。
以上为《重生后,我杀疯了商界》第 65 章 第65章 陈锐的成名战 全文。听澜书阁 24 小时同步更新,欢迎收藏阅读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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