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用《聊斋异志》的方式打开本文#
明瑾是一只小狐妖。
爹娘告诉他,切不可把自己的身份暴露,外面的人都很坏,要是被他们捉住了,一天只有一碗水,一个白馍馍吃。
叼着鸡腿的小狐妖顿时大惊失色,蓬松的大尾巴都炸开了。
一天只给一个白馍馍?这岂不是要了狐命!
他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安慰道:乖,咱们不听鬼故事。
后来明瑾稍微长大一些,懂得藏好耳朵和尾巴了,随着他走出家门,也慢慢知道爹娘是在吓唬自己。
但从小的经历,还是让他对除了爹娘以外的所有人类敬而远之。
尤其是那个叫张牧的,竟然张嘴就骂人狐狸精!
明瑾吓得一晚上没睡着。
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又过了几年,明家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大户,明家小少爷也以一顿饭能干掉五只鸡名动京城。
爹娘大概是觉得,他再这样吃下去,恐怕会被人误会是黄鼠狼成精,便做主将他送进了云英书院,还专门拜托一位长得像是老黄鼠狼精的先生管教他。
哦对了,他姓丁。
明瑾不在乎那位丁先生究竟是不是黄鼠狼,他只在乎云英书院给不给学生提供午膳。
好消息:是提供的。
坏消息:居然没有鸡!
明瑾伤心欲绝,正好张牧邀请他翻墙逃学,一怒之下,创下了上学堂第一天就溜出去吃鸡的纪录,也由此与丁先生开展了一段相爱相杀斗智斗勇的孽缘。
张牧对此点评:“胡扯,你明明真爱的只有鸡。”
“你才胡扯,”
明瑾礼貌回骂,“我明明爱的很多,烤鸡烧鸡白切鸡盐焗鸡我统统都爱。”
“……你还是跟鸡过一辈子去吧!”
爹娘也为此十分发愁。
娘还特意叫人上街买来许多讲述狐狸精的志怪传说,上面都说狐妖魅惑,一颦一笑皆勾魂摄魄,但文轻尘看了看抱着一只烧鸡啃得满脸油光、一双狐狸眼都幸福到眯起来的明瑾,觉得传说果然多有不实。
在明瑾的世界里,娘排第一,鸡第二,爹第三。
这个排行在他心里持续了一年多,直到明瑾又一次为了吃鸡翻墙逃课,却意外看到了一个比烤得滋滋冒油的鸡翅膀还要诱人的男人。
和他对视的那一瞬间,明瑾下意识咽了咽唾沫,就连手中的鸡腿都不香了。
好……想吃。
平生第一次,明瑾发觉,自己好像,是只货真价实的狐狸精。
他竟然馋起了一个男人。
而不是鸡。
回去后,明瑾翻出了那堆被文轻尘判定为“毫无用处”
以上为《君父在上》第 98 章 第98章 聊斋狐妖篇 据说陛下的爱妃是狐狸 全文。听澜书阁 24 小时同步更新,欢迎收藏阅读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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